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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江苏省第一批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通知
苏卫科教〔2008〕16号
各市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培养一支适应社区卫生工作特点、掌握全科医学知识与技能的全科医师队伍,去年我厅下发《关于开展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07﹞33号),决定建设一批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组织开展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
经过各单位申报、有关专家书面评审,按照《江苏省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经研究,我厅决定认定南京市第一医院等43家医院为江苏省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批临床培训基地,认定南京市玄武区新街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100家单位为江苏省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第一批社区培训基地。各培训基地要按照省定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加强自身建设,完善培训条件和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培训水平。各市卫生局要加强组织领导,注重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监督管理,定期对各培训基地的建设及教学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探索建立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大力培养全科医学人才,是提高城乡基层全科医疗服务质量、推进社区卫生服务的关键举措。根据卫生部有关规定和我省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实际需要,我厅将主要在县级层面加强基地建设,评审和认定第二批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请各市卫生局组织有意向的单位按照培训基地建设要求积极做好相关申报工作。
附件:江苏省第一批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名单
二〇〇八年四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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