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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二○○八年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的通知 (苏卫科教〔2008〕3号)


发布时间:2008-1-22
 

省卫生厅关于申报二○○八年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的通知

苏卫科教〔2008〕3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加速我省医学科学技术进步,促进医学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引进和开展医学新技术,提高医疗卫生单位防治水平,根据《江苏省卫生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奖励办法》,现将申报2008年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的新技术必须为省内首家应用,填补我省同类技术空白,技术指标处于省内领先的医学新技术。

    2、申报的新技术必须是2003年以后国外、省外发明并投入使用的技术。技术成熟、适用、先进,并已得到同行承认、技术机理明确。

    3、申报的新技术已成为本单位常规开展的医疗卫生服务项目,并已在本单位实施一年以上。

    4、积累了足以证明已熟练掌握该技术的病例数或使用例次数,并取得了一定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5、已获得相关的技术准入资格。不违反有关法律或法规,符合医学伦理原则并已得到所在单位伦理委员会批准。

    二、申报材料要求:申报材料包括《江苏省卫生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申报书》、技术总结报告、查新报告、发表的论文、应用例次数及产生的社会和经济效益证明等。社会和经济效益证明必须由病案和财务部门出具。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分别袋装。申报袋封面须注明申报项目名称、申报单位、申报人。

    《江苏省卫生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申报书》请到江苏省卫生厅网站(www.jswst.gov.cn)下载。

    三、申报渠道:各市卫生局汇总后统一报我厅科教处,厅直单位和系统外单位直接报送我厅科教处。请各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汇总后,按照EXCEL格式统一将申报项目名称、完成单位名称、完成人姓名(三人)、申报科室录入,上报U盘并发送电子邮件到下列地址(jackwst2000@yahoo.com.cn)。

    四、查新检索:申报江苏省卫生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须附由科技部认可的一级查新单位,国家有关部委、省科技厅和省卫生厅认可的二级查新单位(如江苏省医学情报研究所等查新检索机构)出具的查新报告。

    五、下列项目不属于申报范围:

    1、非省内首家引进和开展的医学新技术。

    2、完全为自主开发研究项目,不属于技术引进。

    3、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或属落后、淘汰技术,不宜再行使用。

    4、引进的技术或采用的技术手段、方法未获得技术准入资格或未得到相关技术认证部门批准。

    5、与已有的同类技术相比,技术风险高、创伤大、不宜推广应用。

    6、引进的技术未得到同行公认,有明显争议,尚无明确使用结论的技术。

    7、违反技术常规,技术机理不明,没有准确的资料和数据证明引进的技术为成熟技术。

    8、缺乏足够的应用例次数,引进时间不足一年。

    9、单纯依靠引进的设备、药物和生物制品开展新技术工作,技术难度不高。

    10、完全属于新药或生物制品研究和开发。

    11、管理科学、软科学等社会科学理论与方法。

    五、申报单位及其上级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申报材料的初审。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靠性进行审核,并确保上报的新技术引进奖项目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和法规要求。

    六、江苏省卫生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设特等奖、一等奖和二等奖。江苏省卫生厅医学新技术引进奖奖励总数不超过200项。

    七、申报截止日期:2008年3月30日。联系人:梁智,电话:025-83620713,传真:025-83620725。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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