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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 2006-2007年度“科教兴卫工程” 现场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 (苏卫科教〔2008〕2号)


发布时间:2008-1-21
 

省卫生厅关于做好 2006-2007年度“科教兴卫工程” 现场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

苏卫科教〔2008〕2号

各市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江苏省临床医学中心建设实施办法》、《江苏省医学领军人才培养实施办法》、《江苏省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建设实施办法》和《江苏省医学重点人才培养工作实施办法》,我厅定于2月中旬开始对临床医学中心(高技术平台)、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医学领军人才和重点人才进行现场考核评估,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考核评估时间跨度为2006-2007年。

    2、请各有关中心、学科和人员分年度填写《江苏省临床医学中心、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年度评估表》、《江苏省医学领军人才、医学重点人才年度评估表》,并根据得分情况分年度逐项列表说明(另附页),以便核查。

    3、请各有关中心、学科和人员按《江苏省临床医学中心、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年度评估表》、《江苏省医学领军人才、医学重点人才年度评估表》所需资料要求,准备好相关原件,供现场考核评估查阅。

    4、省属医疗卫生单位由我厅负责考评,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委托市卫生局负责考评。3月底之前完成考评工作。

    5、所有评估表经核对无误后,由被考核人签字、单位盖章,于3月31日之前寄送我厅科教处。

    6、领军人才和重点人才还需对其医德医风等综合素质进行民意测评。各单位根据被考核人的工作性质(手术科室、非手术科室和实验室),随机抽选其工作科室和相关科室人员,在《江苏省医学重点人才现场测评表》无记名打分。参评人员不低于10人。

    7、请各有关中心、学科和人员对照学科建设合同和人才培养合同,书面小结年度执行情况、各类考核指标达标情况以及今后三年工作思路。若未完成合同规定目标任务的,或未达到合同约定年度考核指标的,要分析原因,找出存在问题,明确改进措施。需要依托单位和主管部门做好服务和协调工作的建议,请在书面小结中一并提出。

    联系人:蒋玲、梁智  

    联系电话:83620704、83620713

   附件:
     1、江苏省临床医学中心、医学重点学科(实验室)年度评估表
     2、江苏省医学领军人才、医学重点人才年度评估表
     3、江苏省医学领军人才、医学重点人才测评表

二○○八年一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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