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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评审工作的通知
苏卫科教函〔2007〕31号
各市卫生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完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提高临床医师队伍的整体素质,促进卫生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卫生部关于加强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全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进行重新审定。未经评审或评审、复审不合格的医院将不再颁发《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程序
1、各医疗卫生单位报送书面申请材料; 2、各市卫生局对书面材料进行初审; 3、省卫生厅组织专家进行书面审核; 4、省卫生厅组织专家对有关单位进行实地评审; 5、省卫生厅公布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名单。
二、评审时间
1、请各地、各单位将书面材料汇总审核后,于2008年1月26日前报省卫生厅科教处。 2、2008年3月进行实地评审。 3、2008年4月公布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名单。
三、评审相关要求
1、由培训基地所在医院自愿提出申请,并提供必要的培训条件,承担其应履行的义务。申报材料必须经所在医院同意。省、部属单位可直接报送省卫生厅科教处。 2、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并积极稳妥地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的申报工作。
附件: 1.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评审的要点 2.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申报表
江苏省卫生厅科教处 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1
江苏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评审的要点
1.申报医疗机构须是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二级甲等及以上医疗机构。
2.临床和医技科室设置:要求临床科室设置齐全,医技科室设置合理。综合性医院内科必需单列心脏科、呼吸科、消化科,外科必须单列普外科、泌尿外科、骨科,需有妇产科、儿科、急诊科、麻醉科、医学影像科等。
3.培训师资:提供医院、各科室师资。各三级学科主治及以上医师≥1人,指导医师:受训医师≥1:2。
4.培训过程管理(近3年): 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计划、考核方案; 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记录册、考核册; ③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核记录; ④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关工作记录; ⑤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档案管理。
5.在培住院医师书写的病历及临床技能(实地评审):抽查在培住院医师1-2名,以问病史、查体、实际操作、口试等方式进行;抽查运行住院病历1-2份。
6.培训记录真实性(实地评审):随机抽查近3年已结业的住院医师培训记录册中记录的10份住院病历。住院病历的主要诊断应与记录册中相一致,病历的相关记录中应有本住院医师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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