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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江苏省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苏卫监督〔2010〕8号)


发布时间:2010-3-3
 

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江苏省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苏卫监督〔2010〕8号  

无锡市、苏州市卫生局:

  为认真落实《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扩大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卫办监督发〔2010〕16号,见附件1)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制定了《江苏省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见附件2),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各试点地区要根据卫生部通知和我厅实施方案要求,及时成立工作组织,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扎实推进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确保完成试点工作各项目标任务。

  请各试点地区于2010年3月8日前,将盖章的试点县(区)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组成情况表格(格式见附件1)上报我厅。联系人:省卫生厅卫生监督处,承明华;联系电话:025-83620509(兼传真),电子信箱:chengmh@jswst.gov.cn。

  附件:

  1、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扩大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的通知

  2、江苏省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二○一○年三月三日

抄送:省卫生监督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阴市、昆山市卫生局。   

 
  附件下载:2、江苏省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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