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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厅关于开展2008年蓝盾三号专项行动的通知
苏卫监督〔2008〕31号
各市卫生局,省卫生监督所:
为贯彻全省卫生监督工作会议精神,根据《2008年国家公共卫生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卫办监督发〔2008〕45号)和《二○○八年全省卫生监督工作要点》(苏卫监督〔2008〕7号),省卫生厅决定,今年8-10月期间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以保障国庆、中秋节日和北京奥运会期间食品卫生安全为重点的蓝盾三号专项行动(以下简称:蓝盾三号专项行动)。现将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实施过程中有何问题,请直接与省卫生监督所联系。
联系人:高湘陵、董鹤群 联系电话:025-83620839 传真电话:025-83620799 电子信箱:jdyc@jswj.cn。
附件:2008年蓝盾三号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二○○八年七月十四日
抄送:卫生部,省政府办公厅,各市卫生监督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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