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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建立家庭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苏卫社妇函发﹝2011﹞46号)


发布时间:2011-12-27
 

关于征求《建立家庭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苏卫社妇函发﹝2011﹞46号

各市、区卫生局:

  为加快社区卫生服务模式改革,创新综合服务、主动服务、连续服务方式,建立和谐医患关系,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社区卫生服务向广度和深度发展,为实现我省卫生基本现代化奠定基础,我们制订了《关于建立家庭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印发你们,请组织人员认真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12年1月10日前反馈我处。联系人:华海庆,联系电话:025-83620711,传真:025-83620710,电子邮箱:huahq@jswst.gov.cn。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附件下载:关于建立家庭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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