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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社区卫生信息(2010年第1期)


发布时间:2010-3-10
 

江  苏  社  区  卫  生

2010年第1期(总第30期)

省政府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2月8日


本期目录

    ●罗志军省长到无锡调研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 
    ●省政府命名表彰5个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 
    ●省政府组织开展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督查 
    ●省政府召开全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全省社妇卫生工作会议在苏州召开 
    ●镇江市规范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工作

 

罗志军省长到无锡调研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

  1月19日,省长罗志军就加快实施基本药物制度专程到无锡调研。他强调,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工程,要围绕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抓紧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让医改成果更多地惠及人民群众。

  无锡市崇安区崇安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内,我省599种国家基本药物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用药目录药品的原价和现价变动情况,在电子大屏幕上一目了然。通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药品价格下降了30%—40%,患者医疗费用大大降低。一群老人正在这里听健康教育讲座,罗志军询问他们对医改的切身感受。大家你一言我一语,一致反映药价降低了,医疗服务改善了,看病更加方便了。77岁的离休干部谭毓英在赞扬社区卫生服务方便快捷的同时,还对医改工作提出了建议。罗志军表示,感谢您的建议,我们要根据群众的需求不断完善工作,努力让大家看病就医更方便更省心。

  北塘区北大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承担着社区10多万人口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通过全市统一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规范化建设,该中心新增了一批诊疗设备,服务能力得到提高。在住院病区、康复治疗室和儿童保健室,每到一处,罗志军都与前来就诊的居民亲切交谈,问情况、听感受。居民樊静波在做完膝关节置换手术后,转到这里进行康复治疗。她告诉省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离家很近,康复治疗的条件也不错,方便又省钱。罗志军听后表示:小病到社区就诊,大病到大医院,康复回社区,我们就是要通过完善的分层医疗服务体系,让大家得到方便和实惠。得知这个中心去年居民就诊率达到45%以上,通过财政补偿使医护人员收入有了保障,罗志军表示满意。他对在场的医护人员说,社区卫生服务潜力很大,希望大家坚持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为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发挥更大的作用。

  江阴市新桥镇卫生院去年11月开始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卫生院负责人表示,现在上架的药品都在我省基本药物目录范围内,能够满足居民基本医疗需求。药价大幅降低后,3万多名参加新农合的农民看病报销比例,将在上年46.9%的基础上再提高10个百分点。在全科诊室,在病人输液治疗的病床前,罗志军向就医群众深入了解有关情况。新桥镇居民赵凤娣说,我家5口人,一年收入10多万,看病不用出远门,生活过得很好!“收入好、身体好、心情好,这是真正的幸福!”罗志军高兴地说。他嘱咐卫生院负责人,现在苏南已经达到全面小康标准,群众生活殷实了,还要身心健康、心情愉快,把人民群众关心的医改这件大事办好,我们责任重大!在新桥镇,罗志军还来到该镇敬老院考察,询问老人们的生活情况,祝愿他们晚年更加幸福。

  调研中,罗志军听取了无锡市深化医改工作情况汇报,对无锡的改革举措和成效给予充分肯定。他指出,要把医改摆在推进改革发展、加强民生保障的突出位置抓紧抓好,力争使这项工作走在全国前列。要加快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建设,确保年底前全省60%的县(市、区)建立这一制度,有条件的地方要全部推开,重点抓好三个方面:一是建立健全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机制,抓好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工作,认真落实医保报销政策,明显提高报销比例,引导群众在基层就诊,优先选择使用基本药物,减轻用药费用负担;二是建立健全财政补偿机制,制定具体补偿方案,落实财政补助资金,保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经费、公用支出和建设发展资金,切实保障基本药物制度实施;三是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将医务人员的收入水平与服务数量和质量挂钩,调动广大基层医务人员的积极性,确保政府投入发挥最大效益。对公立医院改革,罗志军强调,要按照试点先行、鼓励探索、逐步推开的要求,着力加以推进。要理顺政府与医院的关系,积极探索公立医院“管办分开”及其国有资产的有效实现形式;研究制定推进医药价格改革的政策,使公立医院逐步实现由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进行补偿;完善人事分配制度,创新内部管理和运行机制;鼓励社会资本、外来资本进入医疗服务领域,形成多元办医格局;大力加强医德医风建设,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

  省委常委、无锡市委书记杨卫泽,副省长何权,省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摘自《新华日报》)

  

省政府命名表彰5个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

  1月12日,省政府下发《省政府关于授予南京市建邺区等5个区江苏省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称号的通知》,对我省5个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进行命名和表彰。在2010年全省卫生工作会议上,省政府朱步楼副秘书长宣读了通知,何权副省长等省领导代表省政府向南京市建邺区、常州市钟楼区、南通市崇川区、连云港市新浦区和扬州市广陵区等5家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授牌并合影留念。

  自2005年以来,我省各地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通知》要求,深入开展“江苏省社区卫生服务先进区(市)”创建活动,加强体系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推进运行机制改革,不断提高社区卫生服务水平。省政府先后命名表彰先进区(市)31个,有力地推动了我省社区卫生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省政府组织开展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督查

  为了解全省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工作进展情况,督促指导各地加快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建设,2月1日至4日,省政府组织6个督查组,赴各地进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督查。

  这次督查的重点是各地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组织领导情况及工作方案等文件出台情况;城乡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核定标准以及工作开展情况;财政补偿方法、标准以及补偿资金到位情况;医保政策完善情况及对基本药物报销比例提高的幅度;基本药物配备使用情况;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以及其他医改工作进展情况等。

  从督查情况看,大部分地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出台政策文件,认真规划设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定人员编制,落实财政补助经费,合理选择、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和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但少数地区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政策学习不够,思想认识不足,工作进度滞后。

  2月5日,省政府听取了各督查组的情况汇报,决定以省政府名义专门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通报全省工作进展情况,交流各地经验和做法,加大力度,加快进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省政府召开全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2月8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的部署要求,研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任务,省长罗志军强调,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重大的改革创新,也是当前深化医改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地各部门要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健全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快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步伐,下决心办好这件民生实事。副省长何权主持会议。

  去年下半年以来,我省按照中央的部署要求,确定在37个县(市、区)先行启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并组织开展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和配送企业遴选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根据国家部署,今年2月底前先行实施地区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配备使用、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并执行相应的报销政策,年底前60%以上县(市、区)建立基本药物制度,有条件的地区要全面推开,确保到2011年底前初步建立这项制度。罗志军指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核心内涵是“建机制”,意义十分重大,任务十分繁重,时间十分紧迫。各地各部门要深刻理解改革的内涵,不畏困难,下定决心,像熟悉经济工作一样尽快熟悉这项工作,像抓经济工作一样全力抓好这项工作,努力走在全国前列,让人民群众早得益、多受惠。

  罗志军指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率先实现目标任务的要求,着眼于“保基本、打基础、强基层”,立足于制度建设,建立各个环节配套衔接、有效运转的工作机制,实现基本药物的公平可及、安全有效、合理使用。

  重点抓好以下几个环节:一是认真做好基本药物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工作,建立健全规范的采购供应机制。加强对招标采购工作的监管,确保公开、公正、公平。以省辖市为单位,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在省公布的中标(入围)候选品种目录内尽快遴选本地区集中采购的药品,并严格执行省统一采购价格,彻底切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药品销售之间的利益关系,把虚高的价格降下来,减轻群众基本用药负担。二是着力加强基本药物使用监管,建立健全严格的配备使用机制。严格监督管理,认真执行零差率销售政策,规范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用药行为,确保基本药物合理使用。明确基本药物报销提高的比例,引导参保人员优先使用基本药物,降低个人支付费用。三是抓紧落实基本药物制度财政补助资金,建立健全合理的财政补偿机制。各地要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切实可行的财政补助方案,落实财政补助资金,并纳入预算管理。采取预拨和结算相结合的方式,抓紧下达财政补助资金。要把增投入与建机制紧密结合起来,通过增加投入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主动增加服务量、控制医疗费用、提高运行效率,真正做到花钱买机制、花钱得效益。四是严格实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建立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抓紧出台以工作效率、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为核心的考核办法,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调动广大基层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为城乡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

  罗志军强调,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全力加以推进。要强化政府责任,各级政府特别是县级政府的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全力办好这一关系民生的大事实事。要强化部门配合,发展改革、卫生、财政等部门既要明确责任、分工负责,又要加强协调、相互支持,形成工作合力。要强化考核评价,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成效不明显的通报批评,并予以行政问责。要强化宣传引导,引导社会合理预期,努力为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罗志军还对做好今年全省深化医改工作提出了要求。

 

全省社妇卫生工作会议在苏州召开

  1月25日,省卫生厅在苏州召开全省社妇卫生工作会议。各市卫生局分管社区卫生和妇幼保健工作的局长、处长参加了会议。省卫生厅副厅长姜锡梅出席会议并作讲话。

  姜锡梅在讲话中指出,过去的一年,各地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目标任务,在社区卫生、妇幼保健、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和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明显进展,为完善和落实我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政策措施,有序推进五项重点改革,提供了重要的实践基础。

  姜锡梅强调,2010年是全面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各地要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着眼于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目标,切实加强学习,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下更大的力气、采取更有力的措施,积极推进改革,加快机构建设,强化规范管理,提高服务质量。一是全力以赴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二是大力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三是突出抓好社区卫生服务内涵建设;四是切实加强妇幼保健工作;五是加快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建设步伐。

  会议期间,各市卫生局作了交流发言;代表们还参观了苏州市社区卫生工作现场,考察了社区卫生信息化建设工作。

 

镇江市规范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工作

  为建立科学合理的城市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分工协作机制,逐步实现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近日,镇江市卫生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定下发了《关于实行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工作的实施意见》。

  《实施意见》明确了分级医疗和双向转诊工作应遵循的指导原则、双向转诊标准和转诊步骤,规定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向二、三级医院上转的十项指征和二、三级医院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下转的九项指征,成立由二、三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负责人参加的双向转诊协作组织,并将双向转诊工作纳入对各辖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市属医院考核指标。《实施意见》指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要与二、三级医院建立协作关系,签订双向转诊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时将不属于收治范围的患者转诊;二、三级医院要成立社区卫生专职部门,建立健全双向转诊工作流程和相关制度,设立联系电话,建立绿色通道,构建便捷双向转诊平台,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转来的患者提供“一免三优先”服务,并主动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所辖区域范围内病人在院期间的诊治信息,提供后续治疗方案,参与日间病房定期查房,及时更新患者健康档案信息等。

  (镇江市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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