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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 社 区 卫 生
2008年第7期(总第18期)
省政府城市社区卫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7月8日
连云港市扎实推进社区卫生服务改革与发展
连云港市从加强统筹管理、完善配套政策、改革运行机制、强化内涵建设入手,扎实推进城市社区卫生工作,为经济薄弱地区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一、坚持政府主导,加强统筹管理。一是组织领导到位。2003年以来,市政府连续5年将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先后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意见》等文件,连续3年召开全市社区卫生工作会议,研究部署社区卫生服务工作。二是设置规划到位。根据省对社区卫生服务发展的新要求,对《连云港市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规划》进行了修订,并纳入城市发展规划,统筹安排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业务用房。三是规范管理到位。坚持把好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准入关,对于建成的机构,严格按照建设标准进行考核验收。下发了《关于全市统一使用社区卫生服务标志的通知》,规定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必须使用统一的标识,提升社区卫生服务的品牌效应。制定了《连云港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淘汰制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不符合规划要求、不能提供良好服务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将被淘汰出局。目前,城区已建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7家,社区卫生服务站29家,建成率分别达96.4%和97%。
二、努力突破难点,推进制度创新。一是创新社区公共卫生服务政府补助机制。制定《连云港市城市社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与经费补贴标准(试行)》,按公式计算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应得的公共卫生补助金额,使政府补助有依据、可量化,便于操作,真正能体现考核效应。二是创新社区首诊和双向转诊机制。市卫生、劳动保障部门制定下发《关于实行社区首诊及双向转诊试点工作的方案》,规定参保人员就医时首先到社区首诊,需要上转到医院治疗的由社区办理相关转诊手续,否则不予享受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待遇。制定了《医疗机构与社区卫生机构双向转诊指导原则》,对双向转诊标准进行明确和细化,并列入年度目标考核,形成了能上转也能下转的局面。三是推进医疗保障制度进社区。把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机构全部纳入医疗保险的定点范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社区就医,各费用段个人负担比例在现行标准上降低50%;市区新农合参保人员由社区卫生机构转诊到市级医疗机构住院的,其医药费用补偿在原有分段补偿标准的基础上提高10%。
三、维护公益性质,改革运行机制。一是建立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区财政设立社区卫生服务专用账户,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取得的收入全额上缴专用账户,机构运行经费和人员经费等支出由区财政、卫生部门核定拨付,实行全额预算管理,切断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经济创收的利益联系,维护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二是建立社区药品集中采购、统一配送和基本药品零差率销售制度。去年6月,制定了《连云港市社区药品集中询价采购实施方案》,筛选出1000余种社区常用药品,通过集中询价采购的方式,对社区用药实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药品价格降低10%-15%。在此基础上,选定基本药品200种,在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实行零差率销售,市、区政府按照户籍人口每人每年10元标准进行补助,从机制上解决“以药养医”问题,保障社区卫生服务健康发展。三是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在推行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收支两条线管理时,同步实行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行定岗定责定薪,按核定岗位聘用工作人员,中心主任和医务人员聘期暂定为一年,聘任期间按照提供服务的数量、质量、居民满意度以及医药费用合理控制等指标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解聘或者调整岗位的依据。推行以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为主的收入分配办法,医务人员的收入与其岗位任务、技术能力和工作绩效挂钩,防止“养懒人”、“走老路”,调动了医务人员为居民良好服务的积极性。今年一季度,社区门急诊量同比增长16%,门诊次均费用比三级医院降低50%,受到社区居民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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