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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评选表彰全省卫生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的通知(苏卫人〔2008〕21号)


发布时间:2008-6-13
 

省卫生厅关于开展评选表彰全省卫生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工作的通知

苏卫人〔2008〕21号

江苏赴川医疗卫生救援队,各市卫生局,厅各直属单位:

   5月12日,四川省汶川县发生了里氏8.0级地震。省卫生厅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卫生部的统一部署,坚决响应党中央、国务院的号召,全力以赴支持四川抗震救灾工作。在地震灾区的日日夜夜,我省医疗卫生救援队冒着余震和泥石流的威胁,克服各种困难,发扬连续作战、不怕牺牲的精神,不负重托,不辱使命,全面开展救护防病工作,涌现出了许多可歌可泣的动人事迹,出色的完成了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卫生部交给的光荣任务。我省广大救援队员通过自己的出色表现,树立了江苏卫生工作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让灾区人民深切感受到了白衣天使的情操,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

  日前,我省抗震救灾医疗卫生救援队被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授予“卫生系统抗震救灾英雄集体荣誉”称号。为弘扬正气,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进一步调动全省卫生工作者的积极性,大力倡导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和无私奉献精神,以实际行动践行科学发展观,我厅决定在全省卫生系统开展评选表彰首批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和表彰名额

  先进集体的评选范围是:全省卫生系统赴四川参加抗震救灾单位及医疗卫生救援队。

  先进个人的评选范围是:全省卫生系统赴四川参加抗震救灾的干部职工。

  先进集体原则上不超过15个,由江苏赴川医疗卫生救援队推荐,省卫生厅研究确定。

  先进个人按各医疗卫生救援分队人数的15%掌握。具体分配名额附后。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评选条件

  1、在抗震救灾中集体组织纪律性强,不畏艰险,有团结拼搏精神;

  2、在抗震救灾医疗救治、防疫和卫生监督中取得显著成绩,对促进抗震救灾工作有突出贡献。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履行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光荣使命,以护佑生命为天职,舍己救人,迎难而上,在抗震救灾的医疗防疫等工作中表现突出;

  2、工作积极,认真负责,勇于奉献,在抗震救灾的医疗防疫等工作中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取得显著成绩。

  三、评选程序

  (一)以各医疗卫生救援分队为单位进行推荐,经江苏赴川医疗卫生救援队临时党委审核,并征求派员单位和市卫生局意见后上报厅人事处。

  (二)由省卫生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小组评选,分别授予“全省卫生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和“全省卫生系统抗震救灾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其中,获得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四、有关要求

  (一)各医疗卫生救援分队和单位要充分认识评选表彰活动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部署,按照我厅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好选拔推荐工作,确保评选工作的质量。

  (二)评选推荐工作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群众路线,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推荐,领导集体研究。

  (三)要认真填写呈报审批表和汇总表(见附件),事迹材料做到内容完整、翔实,文字简练。各队于6月25日前将汇总表、呈报审批表一式三份报送我厅人事处,同时将电子版发至wuw@jswst.gov.cn

  附件:

       1、全省卫生系统抗震救灾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2、全省卫生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呈报审批表
       3、全省卫生系统抗震救灾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
       4、全省卫生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呈报汇总表
       5、全省卫生系统抗震救灾先进个人呈报汇总表

二〇〇八年六月十三日

 
  附件下载:1、全省卫生系统抗震救灾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xls 2、全省卫生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呈报审批表.doc 3、全省卫生系统抗震救灾先进个人呈报审批表.doc 4、全省卫生系统抗震救灾先进集体呈报汇总表5、全省卫生系统抗震救灾先进个人呈报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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