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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确认江苏省示范乡镇卫生院名单的通知
苏卫农卫〔2012〕1号
各市卫生局:
根据2011年医改重点工作部署,各地按照《江苏省示范乡镇卫生院评估标准(试行)》(苏卫农卫〔2010〕4号),积极开展了示范乡镇卫生院创建工作。经过各地申报、省复核评估,现确认高淳县漆桥镇卫生院等50个乡镇卫生院为“江苏省示范乡镇卫生院”。
希望上述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为广大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各地要以先进为榜样,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积极推进综合改革,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为增进农村居民健康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江苏省示范乡镇卫生院名单
二〇一二年二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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