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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 苏 农
村 卫 生
2008年第1期(总第1期)
江苏省卫生厅农村卫生管理处 2008年2月21日
省卫生厅设立农村卫生管理处
根据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同意省卫生厅单独设立农村卫生管理处等问题的批复》(苏编〔2007〕34号)精神,2月5日,省卫生厅下发《关于设立农村卫生管理处和社区卫生与妇幼保健处的通知》(苏卫人〔2008〕2号),明确将原厅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处调整分设为“农村卫生管理处”和“社区卫生与妇幼保健处”。
农村卫生管理处的主要职责是:研究拟订农村卫生改革与发展的相关政策;参与制订和实施农村卫生事业发展规划、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设置规划,指导农村卫生体系建设;制定乡村卫生机构建设标准和技术服务规范,依法对乡村医疗卫生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研究拟订农村医疗保障制度的相关政策,协调、组织、管理和指导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工作;负责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工作的组织实施,建立农村卫生服务信息体系;指导全省开展乡村医生执业注册与相关管理工作;配合有关处室拟订农村公共卫生、基本医疗和人才培养等工作的有关规划及计划,并协助实施。
农村卫生管理处具体负责管理的机构是:县(市、区)所属建制乡镇及行政村范围设置的医疗卫生机构(含社区卫生机构)。
2008年全省农村卫生工作要点
2008年的农村卫生工作,要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政府全省农村卫生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农村新五件实事工作部署和全厅重点任务,以实施农民健康工程为抓手,不断发展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推动乡村卫生机构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提升农村卫生机构服务能力,逐步建立覆盖农村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框架,促进农村居民健康水平的不断提高。
1、深入推进农民健康工程。以农民健康工程统领农村卫生工作全局,努力营造政府主导、卫生部门主管、多部门协作的工作局面。一是深入开展农民健康工程先进县、合格县创建活动,以创建为抓手,积累工作经验,树立先进典型,推动面上工作开展;二是建立督促检查机制,适时组织督查调研,确保按照序时进度完成农民健康工程各项工作任务;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简报、报纸、互联网等载体,加强信息交流,全方位、多角度地宣传农民健康工程实施成效。
2、巩固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一是筹备召开全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会议。传达国务院新农合工作会议精神,部署今后一段时期工作;二是稳步扩大新农合覆盖面。2008年全省新农合人口参合率要达到95%以上,继续保持全国各省之首;三是全面提高新农合筹资水平。苏北、苏中地区人均最低筹资水平要达到100元,苏南及苏中有条件的县(市、区)人均筹资水平要与农民人均纯收入保持同步动态增长,全省人均筹资水平力争达到120元,继续保持全国领先;四是以提高参合群众受益水平为目标,组织新农合指导组专家现场指导,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各地补偿方案,全省住院补偿封顶线由3万元提高到6万元以上,基金使用率稳定在90%以上,参合农民医药费用实际补偿比提高到35%以上;五是认真落实《关于进一步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强化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建立督办督查制度、年度审计制度,严格执行新农合基金财务管理办法和会计核算办法;六是研究方便外出务工人员以及本地转诊人员补偿的办法,以便民利民为目标,完善相关管理措施;七是加强新农合经办机构能力建设,举办专题培训班,督促各地落实新农合人员编制和工作经费,开展先进合管办评选活动;八是加强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落实控制医药费用增长的有效措施,扩大按病种付费试点范围。
3、积极推进新农合省级信息平台建设。一是在省财政支持下组织建设新农合省级信息平台,建立省级中心数据库,分阶段研发应用系统软件,添置服务器等硬件,尽快开通江苏省新农合门户网站;二是按照全省统一标准对县级新农合管理系统进行规范化改造,推动市、县(市、区)信息系统与省级信息平台联网管理;三是加强新农合计算机管理人员培训,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4、全面推动乡村卫生机构基本建设。一是认真贯彻国务院《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进一步落实乡村卫生机构建设计划,加快推进县乡两级、乡村一体、防治结合、多元投资、分工合理的新型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二是协助厅规财处对经济薄弱地区300个乡镇卫生院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扶持,对完成建设任务的卫生院给予以奖代补;三是加快村卫生室建设,对经济薄弱地区3000个村卫生室开展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设备配备扶持,对完成建设任务的卫生室给予以奖代补;四是推进农村社区卫生服务试点,力争再建成50个农村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五是制定村卫生室信息化建设基本标准,以信息化建设推动管理工作的科学化。
5、扎实做好农村卫生队伍管理和服务工作。一是认真贯彻省劳动厅、卫生厅、财政厅《关于切实解决乡村医生养老保障问题的意见》,加快落实乡村医生养老保障政策;二是开展乡镇卫生院编制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现状调研,针对现状问题提出对策建议;三是做好农村卫生人才培养工作,配合厅科教处做好800名卫生院院长、2000名卫生院技术骨干、1万名乡村卫生人员培训和乡村医生中专学历补偿教育工作;四是配合厅人事处落实引导医学类本科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政策,配合厅有关处室做好卫生支农服务人员的考核管理工作。
6、推进农村卫生机构运行机制改革。一是加强县、乡(镇)、村三级卫生网络建设,督促各地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政府提出的一个建制镇举办和建设好一所乡镇卫生院;二是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开展乡镇卫生院收支两条线和药品零差率改革试点,不断总结试点过程中的做法和经验;
三是稳步推进农村社区卫生服务,不断强化社区卫生服务内涵建设,提高综合卫生服务能力。 7、其他方面的工作。一是根据国家准备出台的《初级卫生保健法》,适时组织调研和修订《江苏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条例》;二是继续抓好农村初保工作,同时对已建成的初保先进县进行动态管理;三是筹备召开江苏省农村卫生协会第四次会员代表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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