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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调查工作的通知
苏卫办疾控〔2010〕2号
各市卫生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了解全国结核病的流行状况和危害程度,评价《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的执行情况,为制订下一个十年规划奠定基础,卫生部决定于2010年组织开展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工作(以下简称流调)。
根据《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计划及实施方案》(卫办疾控发〔2009〕184号),结合我省实际,我厅组织制定了《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江苏省实施方案》(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本次流调我省共有10个县(市、区)10个乡(镇、街道)被选为国家级流调点。流调分为准备、实施、验收总结3个阶段,其中准备阶段(2009年6月-2010年3月)包括制订流调计划和实施方案、抽样、预调查和培训等;实施阶段(2010年4月-7月)包括现场调查及督导等;验收总结阶段(2010年8月-2011年9月)包括调查资料收集整理、现场工作验收和编写流调资料汇编等。流调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补助地方结核病防治项目经费给予支持,省财政相应安排一定数量的配套经费。
为保障本次流调的顺利开展,各地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明确相关单位职责,在组织、技术、经费等方面予以支持,确保高质量完成我省的流调工作。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四日
抄送:各市疾控中心,有关县(市、区)卫生局、疾控中心。
附件:
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江苏省实施方案
我国是全球22个结核病高负担国家之一,结核病发病人数居世界第二位。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进一步加大了遏制结核病流行的力度,采取了一系列有效的对策和行动,结核病防治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为全球结核病控制工作做出了重要贡献。
我国曾于1979年、1984-1985年、1990年和2000年分别开展了4次全国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积累了宝贵的流行病学资料,为制定和指导全国结核病防治工作提供了科学依据。此外,我省还于2006年开展了一次全省性流调工作。
为了解全国结核病的流行状况和危害程度,评价《全国结核病防治规划(2001-2010年)》的执行情况,为制订下一个十年规划奠定基础,卫生部决定于2010年开展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以下简称流调)。为切实做好我省的流调工作,根据《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计划及实施方案》,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高质量地完成本次流调工作,经研究,分别成立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调查江苏省流调领导小组、流调技术指导组和流调办公室。省级各小组成员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江苏省流调领导小组
组长:陈华
副组长:吴红辉汪华
成员:羊海涛单玲英许卫国陆伟
工作职责:负责全省流调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间协调,流调经费筹措等事宜。
(二)江苏省流调技术指导组
组长:羊海涛
副组长:刘沛许卫国
成员:丁建春张侠施旭东范本达陆伟
顾欣荣张远涛陈鸣黄连章虞浩杨丹丹
工作职责:负责流调的业务指导,流调专业人员的培训,资料验收,质量评估并进行流调工作总结。
(三)江苏省流调办公室
主任:吴红辉
副主任:羊海涛单玲英许卫国
成员:陆伟范本达虞浩杨丹丹周扬
邵燕陈诚宋红焕
工作职责:负责流调的组织实施,处理日常事务,组织有关专业会议和培训班,现场检查指导,组织资料验收,搜集、核实和汇总资料。办公室设在省疾控中心慢性传染病防制所。
承担流调任务的各市卫生局要成立流调领导小组,负责本市流调工作的组织领导,部门间协调,现场检查指导等事宜。各抽样点所在的县(市、区)卫生局要成立流调办公室,负责制定本地区流调实施细则、组建流调专业队、负责具体流调工作的开展,并进行质量控制、资料收集和上报等工作。
二、流调点确定
本次流调采用分层整群等比例随机抽样方法,在全国共确定国家级流调点176个,其中我省有流调点10个,分别为:南京市鼓楼区江东街道、徐州新沂市棋盘镇、常州溧阳市溧城镇、苏州昆山市玉山镇、南通如皋市长江镇、连云港市灌南县堆沟港镇、盐城市亭湖区青墩镇、镇江丹阳市云阳镇、泰州兴化市安丰镇、宿迁市泗阳县众兴镇,按每个流调点调查1500人计算,全省约调查1.5万人。
三、调查项目
(一)肺结核患病率调查
对所有调查对象进行X线胸片检查。对所有有痰的胸部X线检查异常者和肺结核可疑症状者进行3次痰涂片和2次痰培养检查,分别获得活动性、菌阳和涂阳肺结核患病率。
(二)结核分枝杆菌的菌种鉴定和药物敏感性分析
对本次流调获得的所有菌株进行菌种鉴定和一、二线抗结核药品的药物敏感性分析。
(三)肺结核患者社会经济情况调查
对本次流调中发现的所有肺结核患者进行问卷调查,了解患者发病、就诊及治疗过程中相关的社会经济情况。
四、工作进度
根据全国第五次结核病流行病学抽样调查计划,本次流调共分为准备、实施、验收总结3个阶段,各阶段主要进度安排和工作内容如下:
(一)准备阶段(2009年6月-2010年3月)
1、国家制定全国流调计划和实施方案;根据抽样设计抽取全国流调点;选择1个流调点开展预调查工作。根据预调查结果进一步修改和完善流调实施细则;统一流调方法和标准;培训省级相关人员。
2、2010年3-4月,省组织流调专业队,并对流调专业人员分门别类进行培训,统一调查和检查方法。
(二)实施阶段(2010年4月-7月)
1、2010年5月-8月,各流调点根据实施方案开展各项现场调查工作。
2、现场调查期间,省对各流调点的调查现场进行督导。
(三)验收总结阶段(2010年8月-2011年9月)
1、2010年9月-10月,各地录入并复核流调资料。
2、2010年11月-12月,全国流调技术指导组和流调办公室组织开展流调验收工作。之后,全国流调办公室复核并汇总各项基本数据,编写流调资料汇编。
五、工作经费
本次流调经费由中央财政统筹安排,各地所需经费由中央财政补助地方结核病防治项目经费给予支持,省财政相应安排一定数量的配套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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