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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孕产妇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指导意见通知的通知(苏卫疾控〔2009〕22号)


发布时间:2009-12-24
 

转发关于孕产妇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指导意见通知的通知

苏卫疾控〔2009〕22号  

各市卫生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近日,卫生部办公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下发了《关于孕产妇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指导意见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09〕218号),提出将孕产妇列为甲型H1N1流感疫苗的重点接种人群,遵循“知情、自愿、免费”的原则,对孕产妇实施疫苗接种。现转发给你们,请予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附件: 《关于孕产妇接种甲型H1N1流感疫苗指导意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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