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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协助开展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成本分析与财政保障机制调研的通知(苏卫办疾控〔2009〕43号)


发布时间:2009-12-21
 

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协助开展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成本分析与财政保障机制调研的通知

苏卫办疾控〔2009〕43号  

南京、无锡、苏州、南通、盐城、淮安、镇江市卫生局,省精神卫生指导中心:

  为落实医改有关文件精神,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组织开展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成本分析与财政保障机制研究,并委托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承担调研工作。根据研究计划,课题组将于近期赴我省开展调研工作。请你们按照《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成本分析与财政保障研究调研方案》(见附件)的要求,组织有关抽样调研单位认真做好相关调查表格的填报工作,并请协助做好深度调研单位的资料准备和课题组实地调研工作。

  请各有关单位于2010年1月10日前将相关调查表格(调查表式样可从省卫生厅网站下载)以电子版和文字版两种形式报送我厅疾控处。

  联系人:钱宁,联系电话及传真:025-83620611

  电子信箱:jkc@jswst.gov.cn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成本分析与财政保障研究调研方案

  一、调研内容

  通过对调研地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参与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的医疗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以及患者家庭的问卷调查、访谈和座谈,完成以下几项工作:

  (一)在梳理重性精神疾病的管理治疗的流程的基础上,测算和分析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各个环节的经济成本及影响因素;

  (二)总结调研地区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经验,分析在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有关财政保障、医疗保障、防治结合、队伍建设,以及其他相关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三)了解和总结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精神卫生专业机构的领导以及从事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的医护人员对开展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工作的建议。

  二、调研形式

  分为基线调查和深度调研两个部分。

  基线调查:组织省和有关地区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分别填写省级精神卫生财政收支调查表(调查表1)、市级精神卫生财政收支调查表(调查表2)、县级精神卫生财政收支调查表(调查表3),并安排调研地区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及社区机构分别填写治疗机构运营状况调查表(调查表4)、治疗机构财务状况调查表(调查表5)、治疗机构病案汇总统计表(调查表6)、社区机构运营情况调查表(调查表7)、社区机构财务状况调查表(调查表8)(调查表1-8可在省卫生厅网站下载,网址:www.jswst.gov.cn)。

  深度调研:由课题组从基线调查地区和机构中选定部分地区和机构进行现场调研,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人、医疗机构负责人和精神卫生事务主管负责人进行访谈,对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医护人员和社区工作人员进行问卷调查,对重性精神疾病病案进行抽样,并请相关工作人员帮助进行患者家户问卷调查。

  三、调研地区和机构

类别

单位名称

所需填写调查表清单

行政部门

江苏省卫生厅★

调查表1

南京市卫生局★

苏州市卫生局★

南通市卫生局

淮安市卫生局

盐城市卫生局★

镇江市卫生局★

调查表2

高淳县卫生局★

溧水县卫生局

常熟市卫生局

太仓市卫生局

如皋市卫生局

射阳县卫生局★

调查表3

医疗机构

南京脑科医院★

南京市江宁区第二人民医院★

高淳县精神病防治所★

溧水县精神病防治院

无锡市精神卫生中心★

苏州广济医院★

常熟市第三人民医院

太仓市安康医院

南通市精神卫生中心

如皋市精神病防治院

淮安第三人民医院

盐城市第四人民医院★

射阳县第三人民医院★

镇江第四人民医院★

调查表4-6

社区机构

高淳县淳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高淳县固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高淳县漆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射阳县洋马卫生院

射阳县合德卫生院

射阳县海通卫生院

调查表7-8

  备注:标“★”者为深度调研单位。

  四、调研步骤和工作安排

  (一)基线调查

  请上述各部门和机构填写相应调查表,并按时上报。

  (二)深度调研

  课题组将赴上述所列深度调研机构进行实地调研,请相关市卫生局协助和安排好调研工作。

  1、知情者访谈、座谈

  访谈对象包括:省、市、县卫生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各调研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精神科主要负责人。访谈可以集体座谈或者单独访谈。

  2、医护人员问卷调查

  课题组将对治疗机构的精神卫生医护人员进行抽样问卷调查,每家机构抽取医生和护士各10位进行访问;对县以下机构每家抽取3位工作人员进行抽样问卷调查。

  3、病案抽样调查

  课题组进行深度调研时,将在每家治疗机构各抽取2008年出院的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病历100份,病案资料包括病案首页以及详细收费清单。根据4类重性精神疾病的不同,按分层随机抽样法进行抽取,其中精神分裂症40份、偏执性精神病20份、分裂情感性精神病20份、躁郁症20份。如个别病种病案数量不足,则全部抽取。

  4、患者家庭调查

  从已抽取的病案中选取30份信息完整、可据此追踪到患者的病案,其中精神分裂症10份、偏执性精神病5份、分裂情感性精神病5份、躁郁症5份(如个别病种病案数量不足,则全部抽取)。请医疗机构负责随访的医护人员对患者家庭进行电话或现场随访,形成配对资料。课题组将在调研中对负责随访的医护人员进行调研说明和问卷讲解。

  (三)数据资料回收

  请各有关单位于2010年1月10日前将相关调查表格(调查表2-8)以电子版和文字版两种形式报送省卫生厅疾病控制处。

  联系人:钱宁,联系电话及传真:025-83620611

  电子信箱:jkc@jswst.gov.cn

  

 
  附件下载:附件一组织省和有关地区市、县卫生行政部门分别填写省级精神卫生财政收支调查表.xls 附件2市级精神卫生财政收支调查表.xls 附件3市级精神卫生财政收支调查表.xls 附件4调研地区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及社区机构分别填写治疗机构运营状况调查表.xls 附件5治疗机构财务状况调查表.xls 附件6治疗机构病案汇总统计表.xls 附件7社区机构运营情况调查表.xls 附件8社区机构财务状况调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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