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工作动态 >> 部门动态 >> 疾病控制


关于进一步推进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的通知(苏卫疾控〔2008〕21号)


发布时间:2008-7-19
 

关于进一步推进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的通知

苏卫疾控〔2008〕21号

各市卫生局、公安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自2006年2月我省第一批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开诊以来,至今已在南京、无锡、常州、苏州、南通、镇江等地陆续开设了11个美沙酮门诊。截至2008年6月30日,全省11个门诊累计收治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4817人,目前在治2949人,退出1717人,2007年度维持治疗率为74.6%,尿吗啡检测阳性率为19.2%,在治人员中有艾滋病病毒感染者54人(各门诊工作情况详见附表)。

  我省的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经过两年多来的正式运行,在各级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卫生、公安、药监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以及各门诊点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探索构建了以门诊为平台、社区为基础、卫生为指导、公安为保障的综合管理模式,门诊管理工作日趋规范,社会效益十分显著,基本形成了控制疾病与禁吸戒毒双赢的局面,同时也得到了各级领导和社会各界的积极评价。但是通过对目前各门诊点运行状况的分析,发现其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薄弱环节。根据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省级工作组2008年7月14日召开的第6次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推进我省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管理与协调,提高现有门诊的工作质量

  在我省已开设的11个门诊中,大部分门诊的入组治疗人数稳中有升,但个别门诊的入组治疗人数较少,占当地登记在册吸食海洛因人员的比例仍然较低;同时随着时间的推移,各门诊的维持治疗率出现了不同幅度的下降,管理上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为此,各地各单位应针对存在的问题,积极开展调查研究,认真查找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切实解决存在问题。各市、县(市、区)级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组要加强对辖区内美沙酮门诊的管理和监督,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定期召开工作组会议,充分发挥部门间协作机制的作用,确保各地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持续稳步发展。同时,各门诊点所在单位要确保配备足够的固定工作人员从事门诊工作,保证充足的门诊服务时间,提高医护人员的工作责任心,时刻为方便病人着想,积极为就诊者提供艾滋病咨询和综合干预等服务,及时总结工作经验,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和门诊服务质量。各地公安机关应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为方便病人及时入组治疗创造条件,简化入组审批程序,今后凡被公安机关责令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并与城市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社区戒毒协议的吸毒成瘾人员,可持《责令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决定书》和社区戒毒协议书直接去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申请参加治疗。对符合就诊条件者由门诊决定入组治疗并抄报公安机关备案。公安机关要加强对入组治疗者的监管,协助门诊搞好管理。为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到2008年底,已开设的11个门诊点的在治人数至少不低于200人,本年度维持治疗率不低于75%。

  二、积极组织和筹备,确保新增门诊建设工作如期完成

   近日,接《卫生部办公厅关于确定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单位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08〕131号),经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国家级工作组第23次会议讨论,我省的常州市常武太湖医院、昆山市第三人民医院、连云港市第四人民医院、盐城市盐都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4个单位被确定为2008年新增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目前,省级工作组已完成了门诊设备的采购工作,请各新增门诊周密安排,积极筹备,抓紧做好人员、房屋、药品、设备等准备工作,建立健全卫生、公安、药监部门的协调工作机制,力争在2008年10月31日前开诊,确有困难的,也应于2008年底前开诊。

  三、以药物维持治疗门诊为平台,有效开展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已于2008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禁毒法对戒毒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也为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更多的政策支持。为了扩大我省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的覆盖面,请各地加快组织建立社区戒毒组织和社工队伍,公安机关要积极配合街道(乡镇)做好宣传组织工作,动员吸毒成瘾人员参加药物维持治疗,力争使参加药物维持治疗人员占当地登记在册吸食海洛因人员的比例达到40%。同时,各地也要积极探索适合本地实际的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模式,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在吸毒人群较为分散而门诊覆盖面较小的地区开展流动服务试点工作,试点工作方案须报经省级工作组审核同意,然后由市级工作组或县、区级工作组负责组织实施。其他有意向设立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的地区,可组织开展调查摸底,形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报省级工作组审核。

  以上意见,请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江苏省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情况汇总表

江苏省卫生厅   江苏省公安厅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八年七月十九日

抄送: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公安部禁毒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司,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国家级工作组

附件:

江苏省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情况汇总表

门诊点

20081-6

开诊以来累计工作情况

在治人员尿吗啡检测阳性率(%

日均服药人数

每人日均服药剂量

(毫升)

新入组人数

新退出人数

累计开诊时间

(月)

累计管理人数

现有在治人数

累计退出人数

2007

维持

治疗率(%

在治人员中HIV感染者数

南京白下医院

86

49

28

750

511

247

93.5

6

25.3

431

56.1

南京金山医院

49

10

28

425

295

143

81.5

4

18.6

244

56.7

无锡市疾控中心

69

121

28

1114

544

521

57.6

3

21.1

428

36.3

镇江市疾控中心

43

12

28

369

189

120

75.5

2

26.6

145

39.5

南京大厂医院

17

1

21

166

126

28

85.7

30

6.0

88

79.5

常州皮肤病医院

62

56

21

646

334

255

63.9

4

18.5

242

54.5

南通市第四医院

37

19

21

153

90

80

73.4

0

19.5

61

50.6

无锡市疾控中心第二门诊

89

62

13

343

241

96

85.9

0

20.3

181

41.9

无锡山北医院

111

67

13

451

331

116

88.3

0

11.5

244

37.4

江阴市疾控中心

74

33

12

220

160

49

90.0

4

18.6

111

47.3

苏州广济医院

66

23

12

180

128

62

73.1

1

9.2

86

47.6

合计

703

453

-

4817

2949

1717

74.6

54

19.2

2260

49.8


 
  附件下载: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