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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0年江苏省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的通知
苏卫爱〔2010〕2号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爱卫办、疾控中心,省疾控中心:
按照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卫生学评价和水质卫生监测工作的通知》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卫生厅等部门江苏省农村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卫生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及《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饮用水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认真落实国家重大公共卫生项目的相关要求,推进我省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省爱卫办组织编制了《2010年江苏省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爱卫办应将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列入加强农村爱国卫生工作、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认真开展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积极争取地方补助经费,加强督察、评估和考核。
各级疾控中心应按照《2010年江苏省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农村饮用水卫生监测的具体工作。要落实工作队伍,提高业务水平,实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加强对监测数据的研究和分析,努力掌握本地农村饮用水水质状况,为提高农村供水水质,保障农民身体健康作出贡献。
二○一○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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