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工作动态 >> 部门动态 >> 爱国卫生


省爱卫会关于命名江苏省卫生镇(街道)和江苏省卫生村的决定(苏爱卫﹝2010﹞2号)


发布时间:2010-1-12
 

省爱卫会关于命名江苏省卫生镇(街道)和江苏省卫生村的决定

苏爱卫﹝2010﹞2号  

各市、县(市、区)爱卫会:

  近年来,我省各地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开展卫生创建活动,农村卫生设施条件明显改善,镇村卫生管理进一步加强,有力地促进了农民健康水平的提高。经考核评审和公示,省爱卫会决定命名无锡市云亭镇(街道)等15个镇(街道)为“江苏省卫生镇(街道)”;命名南京市江宁区汤山街道湖山村等422个村为“江苏省卫生村”。希望被命名的单位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在爱国卫生工作中不断创造新的业绩。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向先进学习,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适应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新形势,坚持预防为主、以农村为重点的方针,扎实推进卫生创建活动,进一步提高爱国卫生工作水平,为保障人民健康、构建和谐社会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1、江苏省卫生镇(街道)名单

         2、江苏省卫生村名单

二〇一〇年一月十二日

抄送:各有关镇(街道)人民政府   

  

  

  

  

  

  

  

  

  

  

  

 
  附件下载:1、江苏省卫生镇(街道)名单 2、江苏省卫生村名单.doc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江苏省卫生厅主办 | 备案号:苏ICP备05071004号 | 联系我们
地址:南京市中央路42号  邮编:210008  网站编辑联系电话:025-8362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