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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开展第二十一个世界无烟日活动及相关控烟履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苏爱卫办〔2008〕29号
各市、县(市、区)卫生局、教育局、工商局、爱卫办,省疾控中心:
今年5月31日是第21个世界无烟日,主题是“无烟青少年”,口号是“禁止烟草广告和促销,确保无烟青春好年华”,近日,国家卫生部、教育部、工商总局、全国爱卫办联合下了“关于开展第二十一个世界无烟日活动及相关控烟履约工作的通知”(卫妇社发〔2008〕21号),现转发给你们。
各地各相关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根据部门职责,采取切实措施,认真组织开展2008年全国戒烟大赛和创建“无烟医院”、“无烟校园”活动,结合控烟履约搞好重点人群烟草流行监测工作,鼓励各级医疗单位积极开设戒烟门诊,依法严厉查处违法发布的烟草广告。
各级爱卫办要认真做好开展无烟日活动的各项组织和协调工作,使活动开展得既轰轰烈烈又扎扎实实,并请省辖市爱卫办于2008年6月20日前将当地活动开展情况总结报省爱卫办。
附件:1.国家卫生部、教育部、工商总局、全国爱卫办《关于开展第二十一个世界无烟日活动及相关控烟履约工作的通知》
2.江苏省戒烟大赛方案
江苏省卫生厅 江苏省教育厅 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江苏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二OO八年五月十四日
抄送:卫生部、教育部、国家工商总局、全国爱卫办,省政府办公厅,省电台、电视台、新华日报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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