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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
医疗机构申请医疗广告,首先须向当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由当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初审:
1、《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含成品样件表);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发证机关公章);
4、医师资格证书;
5、医师执业证书;
6、技术职称资格证书;
7、原公立医院技术职称聘书;
8、异地从业变更手续证明;
9、离退休人员的离退休证明;
10、诊疗方法的技术资料;
11、营利性机构的营业执照。
(省卫生厅直属医疗机构申请只须提交1~3项)
经当地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初审通过后,再向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提交下列材料进行审查:
1、经市卫生局初审的《医疗广告审查申请表》(含成品样件表);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
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复印件要加盖发证机关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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